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广西城市出租车用油补贴提升至每月746.86元
2008-06-28 15:13:3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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网南宁6月28日 级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获悉,继日前宣布对城市出租车发放每月435.32元用油补贴后,6月27日自治区财政厅与交通厅再次联合发出通知,将全广西城市出租车用油补贴提升至每车每月746.86元。
自治区交通厅有关负责人称,自治区财政厅此前据财政 部相关规定确定了对城市出租车每车每月435.32元补贴的标准。近日,财政厅再次从广西地方财政拿出部分资金,一并作为城市出租车用油补贴。据悉,补贴从2008年1月起按照全年计算,并一次发放。 根据此前发布的广西2008年石油改革用油财政补贴办法,城市出租车的补贴范围和对象为2008年6月19日在册、已办理道路运输证投入营运的车辆。按照规定,对于符合条件的出租车,其所属各市、县交通局或城市出租车主管部门须在2008年7月1日之前将补贴兑付到出租车经营者手中。
据称,本次用油补贴广西地方财政负担资金共5443万元,其中自治区级财政负担70%共3810万元,市县级财政负担30%共1633万元。
来源:
中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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