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枣庄山亭国税局加强欠税管理取得明显效果
2008-09-08 14:44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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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省枣庄市山亭区国税局在大力组织税收收入的同时,采取多种措施,狠抓欠税管理,保证应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。截止6月底共有欠税8户(次),欠税额32.51万元,且全部为陈欠,比去年底减少10户(次),欠税额减少14.34万元,今年未出现新欠。
领导高度重视,部门密切配合。该局把清理欠税列入重要日程,要求在大力控制新欠发生的同时,不忘抓陈欠的追缴工作;各分局负责人靠上抓,分片落实责任,积极与有还欠能力的欠税企业进行沟通,督促还欠。同时积极向区委区政府汇报,取得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单位的大力支持。6月份,西集税务分局对长期欠税个体户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西集镇党委、政府指派镇财政所、法庭、派出所等单位全力以赴密切配合,保证了强制执行措施的有效实施。
加强日常征管,建立健全欠税管理档案。一是严格执行纳税申报制度。建立健全纳税申报审核办法,根据搜集的各种信息,对纳税申报及时进行纵向、横向的逻辑审核,提出异常警示,督促纳税人不断提高纳税申报质量。对于不按期申报、申报资料异常、申报不缴税或少缴税的纳税人,落实责任到人,及时核实情况,采取各种方法,进一步摸清原因,以便及时发现问题,采取防范措施。对于容易变更经营场所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,尤其是商贸企业,如有申报缴税异常现象,立即进行实地核查,从源头上杜绝新欠的发生。二是实行欠税催缴制度,建立欠税档案。申报期结束后,税务机关进行催缴,以书面形式通知逾期未缴税的纳税人,告知内容包括本期未缴税金、累计欠税余额和加收滞纳金的规定。凡纳税人没有缴清欠税的,要求其定期报告生产经营、资金往来、债权债务、投资和欠税原因、清欠计划等情况。欠税人有合并、分立、撤销、破产和处置大额资产等行为的,要求其随时报告,据此建立欠税档案,实现对每个欠税人的动态监控。三是实行清缴欠税工作目标责任制。将清缴陈欠税款的任务落实到到每一名税收管理员,税收管理员跟踪监控欠税纳税人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流动情况,并根据这些情况对欠税纳税人还欠能力进行评估,认定有清缴能力的列为重点清欠对象,跟踪监控,必要时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。通过采取强制执行措施,截止目前,已清缴税款、滞纳金10000余元,有效地震慑了涉税违法行为。
将欠税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相挂钩,发挥积极效用。将欠税与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挂钩,严格按照《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管理试行办法》的规定,认真审核欠税人的纳税信用等级评定条件,通过纳税信用等级评定促进纳税人依法及时足额交纳税款,坚决防止新欠的发生,最大限度地避免"死欠"。与此同时,还积极采取严格加收滞纳金、加强欠税检查、实行以票控欠、依法强制执行等一系列措施,大力清缴欠税,完善欠税管理。
来源:
山东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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