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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卖场多数家电没标"年限" 电器寿命难算
2008-05-19 10:47:1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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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月初,国家质监总局出台了《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》(以下简称《通则》),建议厂家对其生产的家电标明安全使用年限。记者18日走访济南多家家电卖场,发现多数家电并没有标明安全使用年限。
根据《通则》要求,5月1日起,生产厂家须在家电上标明安全使用年限,从购买之日开始计算。在家电上标明的安全使用年限以“制造商自我声明的方式”明示。在安全期限内,消费者正常使用家电产品时发生的安全事故,责任均将由厂家承担。
苏宁电器的何先生表示,这个《通则》是个推荐性标准,并不是强制性标准,所以有些产品上没标注安全使用年限。记者从一些厂家也了解到,他们也未收到相关通知。“尽管没有安全使用年限,但家电都有以小时为单位计算的使用寿命。”何先生说,“家电的‘寿命’从售出之日起算,而且安全使用年限还要看消费者每天使用的时间、使用强度。”
记者了解到,家电在国际上都有通行的使用年限,如冰箱12至16年、彩电8至10年、洗衣机8年等(使用年限应在普通家庭的平均使用强度范围内)。业内专家认为,老旧家电不仅耗能较高,而且分散在千家万户中,如果不进行强制性退役要求,家电的安全使用很难保障。
来源:
山东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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