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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东建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率先实现"全覆盖"
2008-08-24 10:15:1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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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资助学生政策宣讲团日前来山东省开展宣讲及调研活动。记者了解到,山东省已建立了从高等教育、高中教育到义务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,在全国率先实现了“全覆盖”。
省教育厅副厅长陈光华介绍,我省在高等教育阶段已经建立起以奖学金、助学金、 国家助学贷款为主,学费减免、绿色通道等多种方式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体系。目前,全省各高校享受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政策的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17%。
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实施以国家助学金为主,学校和社会资助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。国家助学金资助所有全日制在校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困难学生,每生每年 1500元,政府资助两年,第三年实行工学结合、顶岗实习。
在普通高中阶段建立以政府助学金为主,学校、社会共同帮扶的政策体系。政府助学金按不低于在校生8%的比例平均每人每年补助 1000元,学校对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学费适当减免并积极争取社会捐助。
在义务教育阶段,从2007年秋季开学起,免除了全省城乡义务教育的学杂费,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免费提供教科书,补助寄宿生的生活费。
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介绍,今年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将拿出 308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加上国家助学贷款、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拿出一定比例的经费,各种资助总共将达到500亿元。据悉,教育部已公布高校贫困生资助热线 010-66097980和010-66096590,8月15日至9月15日开通。
来源:
山东新闻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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