 |
|
您的位置:
社会新闻 > 正文 |
 |
|
|
河南:不得借清明节哄抬收费标准
2008-03-23 11:23:07
|
|
|
|
|
新华网郑州3月22日电(记者李丽静)清明时节将至,河南省民政厅日前要求,各殡葬单位不得借清明节哄抬收费标准。同时,为随时掌握祭祀动态,发布服务信息,河南省将首设清明节观察点。
据了解,每到清明节,丧葬用品就跟风涨,为此,河南省民政厅专门要求,各殡葬单位不得借清明节哄抬收费标准,对服务 收费和商品价格要明码实价,合理控制批零差价,坚决制止漫天要价等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现象。此外,各地殡葬服务单位在清明节期间将全员上岗,对群众祭祀活动范围、时间、路线、安全服务保障等提前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,疏导祭祀人群的聚集规模,缩短滞留时间,以避免发生人群拥挤现象。
据悉,河南省除郑州市殡仪馆、洛阳市殡仪馆和郑州邙山陵园设为全国清明节观察点外,要求全省各省辖市民政局至少设立2个省市级观察点,以便及时掌握新情况和新问题,为指导清明节工作提供依据和为社会发布服务信息提供素材。
来源:
中新网
|
|
 |
|
|
|
|
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