要闻 / 国内 / 国际 / 山东 / 体育 / 财经 / IT / 娱乐 / 社会 / 图集 / 文萃
·中国和土库曼斯坦发表联合声明(全文)
·刑法修正案(七)草案全文及说明
·胡锦涛同土库曼斯坦总统会谈 两国签署合作文件
·“冠军摇篮”-中国跳水队在济南集训的日子
·《循环经济促进法》部分配套规定已经出台
·刘欢、那英、毛阿敏抵达金鹰节开幕式现场(组图)

避孕套广告进地铁,很“强”很尴尬

2008-04-01 14:20:16

    工商部门:我国对安全套广告还没有"开禁"

资料图片

    上海市工商局广告监管处处长缪钧告诉记者:目前,工商部门正在对这则安全套广告进行调查,并将依据我国广告法及相关规定做出处理。

    据了解,安全套属于医疗器械范围。根据我国《广告法》的规定,医疗器械商品利用广播、电视、报纸、期刊及其他媒介发布广告,必须在发布前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广告内容进行审查;未经审查,不得发布。

    缪钧表示,安全套是性生活用品,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安全套广告还没有"开禁",此类商品不允许在大众媒体上刊播广告。2007年以来,国家工商总局、国家广电总局等都对"涉性广告"进行集中整治。其中,国家广电总局严令禁播"性药品、性保健品和其他内容低俗、画面不雅的成人用品广告"。

打开电视,丰胸减肥广告不顾禁令,扑面而来。 王小明摄

    上海工商部门表示,广告是带有意识形态特征的商业信息传播,具有潜在影响人们行为意识的功能。企业应当正确处理好广告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之间的关系,自觉抵制一些内容低俗、粗俗、媚俗,可能影响社会和谐、引发公众强烈反响的不良文化广告。

    另外,记者从上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获悉,该部门也正密切关注此事,并正就此类新问题,咨询相关专家共同研究对策。

 第2页/共3页 | 首页 |前一页 |后一页 |末页 |  跳转至

来源: 新华网

:::相关新闻:::
本类热门新闻评论 请您留言

匿名 用户名 密码




请注意:
·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,尊重网上道德,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引起的法律责任。
· 齐鲁热线拥有管理笔名和留言的一切权利。

网友帖图:水滴中的映像
菲尔普斯参加纽约青少年游泳推广活动
上海环球金融中心落成启用

齐鲁热线灵通短信
号码: 密码:
齐鲁热线
关于我们 | 业务联系 | 隐私政策 | 意见反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