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方财政与农民工争利?
杭州市西湖区社保办副主任胡菁说,按照我国社保制度规定,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占工资的8%,这部分进入个人账户;单位为个人缴纳约为工资的20%,进入统筹账户。参保人员因异地就业而转移社保和退保的情况发生时,社保托管部门只退还或者转移个人账户部分的保费,由于技术和地方利益等原因,单位缴交的部分不能转移。
浙江省劳动保障研究院院长陈诗达说,发达地区社评工资高,社保、医保缴费的绝对额要大,而贫困地区工资低,保费缴得少。如果原来从贫困地区的参保人员转到发达地区后,直接承认转入者过去的参保年限,并按照发达地区的标准给其发放社保,该地方的资金就会出现缺口。而低水平地区也不愿接收从发达地区转移过去的人,这意味着今后要支付发达地区的养老金。造成的后果是各地对外来保险关系设定重重门槛,对于退保却是一路“绿灯”。
对于农民工大批退保,这些城市的社保部门“不忧反喜”。社保专家分析说,农民工转出的部分只是8%的个人帐户,而20%的统筹部分留下来了,等于是本来收入就不高的农民工群体又给当地做了一次贡献,贡献了一笔钱给当地社保,许多城市就是靠农民工拿不走的这笔钱补上了养老保险的缺口。
据了解,越是用工密集的沿海发达城市,设定的门槛就越高,占农民工的“便宜”也就越多,地方社保也就越富,也更愿意为农民工“退保”大开方便之门。专家认为,农民工退保潮的后果将波及今后几十年,不仅使得以低收入群体为主要统筹对象的整个社保体系失去意义,还将在贫富差距扩大的同时加剧地区间社会保障的“贫富”鸿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