医疗责任险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购买的一种保险。其目的在于发生医疗纠纷后,由保险公司而不再是医院出面与患者协调解决,从而用市场化的手段把医院从日益尖锐的医患矛盾中解脱出来,全身心地扮演好自己治病救人的角色。这是一个听起来很不错的办法,在美国等发达国家,所有的执业医师都必须购买医疗责任险。然而,记者最近在采访中了解到,吉林省从2006年8月开始在国有医院中启动医疗责任险,迄今为止全省数百家国有医疗机构,只有40多家参保,医疗责任险可谓叫好不好座。

邱炯 绘
医疗纠纷催生医疗责任险
吉林省国有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占有比重较大,每年各级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数千起,由医疗事故引发的赔偿数额达千万元以上。过去发生医疗纠纷和赔偿,要由医院和医务人员自己出面处理和直接赔付,严重影响日常的医疗工作。
"医患矛盾愈演愈烈,原因很复杂,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缺乏一个权威的仲裁机构。比如,发生交通事故,双方矛盾解决不了,可以找交通队仲裁,但是医患双方发生分歧,没有一个权威的第三方发生作用。一旦出事后,医患双方直接面对很容易产生对立,激化矛盾。"吉林大学第二医院纪委书记刘毅兵说。

徐鹏飞 绘
2006年8月,吉林省启动医疗责任险业务,成立吉林省医疗责任纠纷协调处理中心,负责全省医疗机构医疗责任保险的承保、理赔及纠纷的协调处理。凡是参保医疗责任险的机构,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时,可向该中心报案,由中心工作人员受理投诉,引导患者或其家属履行正常协调处理程序,调解成功的双方签订最终的调解终止协议书,不接受调解的将引导其履行医疗事故鉴定程序或法律诉讼程序。